为了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地结算的办法,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了一项政策——“医保异地结算”。那么,医保要如何异地结算呢?不清楚医保异地结算方法的朋友,还不来了解一下。
国内的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实行的是市级或县级统筹,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低,各统筹地政策不统一、医疗待遇标准不一致,而这是阻碍医保异地结算的最大障碍。
至于医保异地结算的具体方法,大致可分为四步,具体如下:
确定定点医疗机构
可以登录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并选择合适的定点医疗机构。
备案登记
异地参保人员在本市就医直接结算需预先在参保地办理直接结算备案登记。
住院卡激活
如果之前没有持社保卡在本市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所在用人单位(无用人单位的由街道社保所代为办理)需持社保卡到参保地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卡的“住院卡激活”手续。
持卡就医
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完成后的次日生效,开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就可以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是长期居外人员在未开通联网结算居住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则需先由个人现金支付,然后凭患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社会保障卡、病历、出院小结、有效票据等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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